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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

2016-03-05 [文号]: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中等职业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正对面)

联系电话:027-87328235

    (中等师范类学校请联系陈老师:027-87328197)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 30—17: 30(夏季7、8月下午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医药卫生类医学、护理等专业职业资格报名易出现办理高峰,请根据个人参加年度资格考试需要,尽早办理学历认证。
    2、请认真阅读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根据毕业证照片上所盖钢印对应办理程序,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认证范围

(一)以下毕业证书属于认证范围

湖北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颁发,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证书,如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工中专。

(二)以下毕业证书不在认证范围

1、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cn)上可以查询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书、自考中专、军校中专、专业证书、结业证书、学校自己验印的毕业证书以及年代久远(1987年以前)的毕业证书不在认证范围内。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书认证请联系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328197。

*自考中专毕业证书认证请联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7-68880351,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省工商局附近)。

2、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5〕5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cn)上可以查询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我厅不再受理学历证明。

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5〕5号),按照谁举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包括医药卫生类专业),其相关学历证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省教育厅不再代出学历证明。

备注:关于毕业证书验印部门的鉴别,可查看毕业证书照片上所盖钢印的字样,钢印含“**市(州、地区)”、“**行政公署”等字样的即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钢印含“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湖北省中等专业教育”字样的即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钢印含“**学校”字样的即为学校自己验印。如本人毕业证书上的钢印字样不清晰,可以查看同班同学的毕业证书。

二、认证程序及时限

1、提交材料

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供认证申请材料交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中职学历认证窗口。不属于认证范围、材料不齐全或缺乏真实有效性的,不予受理。

2、材料审查

提交材料齐全并经审核属实,在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受理。

3、办理时限

受理后,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学历证明。

4、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不收取费用。

三、认证申请材料

(一)有毕业证书原件办理学历认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注:毕业证为补办或补发的按毕业证遗失程序办理)

1、《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登记表》(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代办需填写委托函(附件下载),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

 

(二)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所需提交的材料(注:通过查看同班同学毕业证书原件上的钢印或咨询学校,确认原验印部门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1、《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登记表》(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

2、申请当天由湖北省档案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87号,省委省政协旁边)出具的毕业生名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代办需填写委托函(附件下载),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